离婚案件中,一方隐匿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现象非常普遍。如何在离婚前后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?
一、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
-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-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- 知识产权的收益;
-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);
-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二、对方可能如何隐匿财产?
常见手段
- 将银行存款转至亲友账户;
- 低价转让名下房产或股权给关联方;
- 虚构债务(与亲友串通制造假借条);
- 将现金购买高价物品(黄金、字画等)后隐匿;
- 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;
- 利用公司走账,将个人收入截留在公司。
三、如何调查配偶的财产?
3.1 自行收集
- 日常留意银行流水、房产证、投资账户等信息;
- 保留对方收入证明(工资条、纳税记录);
- 记录家庭重大支出的去向。
3.2 律师调查令
委托律师后,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,调查对方的:
- 银行账户信息及流水;
- 不动产登记信息;
- 车辆登记信息;
- 工商登记(股权持有);
- 证券账户信息。
3.3 法院依职权调查
诉讼过程中,法院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对方财产状况。
四、财产保全——防止对方转移
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正在或即将转移财产,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:
- 冻结对方银行账户;
- 查封对方名下房产、车辆;
- 禁止对方转让股权。
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(通常为保全金额的30%),但这笔钱在案件结束后会退还。
五、已经转移的财产能追回吗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: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,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行为的,可以在发现后请求法院重新分割。
六、温馨提示
- 感觉婚姻有变时,尽早收集财产线索并咨询律师;
- 不要自行转移财产——双方都有义务如实申报,转移方会被惩罚性少分;
-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具有法律效力,签字前务必确认财产清单完整;
- 复杂财产状况(涉及公司股权、海外资产等)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。
作者:江西数执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团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