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案件中,一方隐匿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现象非常普遍。如何在离婚前后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?

一、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

  •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  •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  • 知识产权的收益;
  •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);
  •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二、对方可能如何隐匿财产?

常见手段

  • 将银行存款转至亲友账户;
  • 低价转让名下房产或股权给关联方;
  • 虚构债务(与亲友串通制造假借条);
  • 将现金购买高价物品(黄金、字画等)后隐匿;
  • 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;
  • 利用公司走账,将个人收入截留在公司。

三、如何调查配偶的财产?

3.1 自行收集

  • 日常留意银行流水、房产证、投资账户等信息;
  • 保留对方收入证明(工资条、纳税记录);
  • 记录家庭重大支出的去向。

3.2 律师调查令

委托律师后,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,调查对方的:

  • 银行账户信息及流水;
  • 不动产登记信息;
  • 车辆登记信息;
  • 工商登记(股权持有);
  • 证券账户信息。

3.3 法院依职权调查

诉讼过程中,法院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对方财产状况。

四、财产保全——防止对方转移

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正在或即将转移财产,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:

  • 冻结对方银行账户;
  • 查封对方名下房产、车辆;
  • 禁止对方转让股权。

申请保全需要提供担保(通常为保全金额的30%),但这笔钱在案件结束后会退还。

五、已经转移的财产能追回吗?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: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,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行为的,可以在发现后请求法院重新分割。

六、温馨提示

  • 感觉婚姻有变时,尽早收集财产线索并咨询律师;
  • 不要自行转移财产——双方都有义务如实申报,转移方会被惩罚性少分;
  •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具有法律效力,签字前务必确认财产清单完整;
  • 复杂财产状况(涉及公司股权、海外资产等)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。

作者:江西数执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团队